說勉強,好像會讓人想問:你覺得勉強,怎麼還要接受和解?
是的,是勉強,因為不是我覺得最ok的最低金額,而現在兩方都覺得可以的這數字,是我心中覺得絕對的、最低的、最後的,底限。
對方明示暗示都來了,就這個數字,再多就是法院那條路~
思考衡量後,這個結果…還可以啦ˇ ˇ
原本律師都幫我擬好聲請法院調解的狀紙了,結果昨天回來去律師那,告訴律師我們打算和解
其實有點覺得..對律師不太好意思= ="
雖然我是花錢委任人家,有人可能覺得你花錢就是盡量叫人家幫你做事啊~但人跟人相處就是這樣嘛…彼此都以禮相待才對嘛...@ @
律師也一直覺得和解的金額其實真的是少,比起上法院我最後能拿到的,真的是少少少…=_=
我這個人,第一懶,第二怕麻煩,第三就算全交給律師我還是會心裡一直吊著這件事,當初是真的我覺得太不合理,我才覺得上法院是值得的。
但現在既然有達到我自己設的最低目標,就算這只是很現實的談判或喊價(談誠意只會被對方氣死啦= =),我只要有這數字可以讓自己覺得"這樣我才滿意"的話,那就可以了ˇ ˇ
話說律師真是個好人,我也知道和解的金額真的是少,我將來的人生還有幾十年,但這次車禍,我真的只覺得:活在當下吧~
因為沒人知道下一秒會發生什麼事,現在才是最真實,最重要的‧ˇ‧
大概,就是這樣了吧。
終於這件事快落幕了,終於我可以不再為這件事煩惱了,終於啊…終於…
心情輕鬆多了,而且我努力過,沒有一開始就妥協,我覺得,我已經對得起自己了,不會有後悔了~
這樣,很好。